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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意见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年11月15日 00:00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冀教学[2007]25号
各普通高等学 校:
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办发[2007]26号、冀政发[2007]58号、冀政办函[2007]38号文件有关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省普 通高校就业指导能力建设,构建科学、完善、有效的就业工作体系,不断提高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,有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,经研 究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切实落实“一把手”工程,做好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与协调。各高校要形成高校党委和校 长亲自抓就业的工作制度,定期分析研究毕业生就业形势,部署并督导毕业生就业工作,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,统筹利用学校各方面资源, 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,切实抓实、抓好、抓出成效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,创 建完善的就业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,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服务机构,确保人员配备到位、场地设施 到位、经费保障到位。完善“领导主抓、中心统筹、院系为主、全员参与”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。建立就业干部和教师培训制度、就业工作考 核评价制度和奖励激励制度。落实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将就业指导 人员纳入职称管理范围的规定,大力推进就业指导的专业化、职业化和专家化进程。
三、继续完善职业指导课程体系 建设,努力提高大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。各高校要深化落实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职业指导课程建设的意见》,将大学 生职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或必选课列入教学计划,成立大学生职业指导教研室,切实加强师资建设、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。参照《河北省普 通高校大学生职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》,以职业指导课程为主渠道,以各类教育活动相辅,从学生入学开始,结合专业特点,分年级、有侧重 地将职业指导、成才教育、创业教育等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,积极探索以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。
四、努力开拓就业市场,有效推荐毕业生实现就业。各高校要积极调动一切何以利用的资源和社会关系,不断拓展省 内外毕业生就业市场,广开推荐就业渠道。在定期举办一定规模的校园招聘活动的同时,充分调动各院系的积极性,随时举办分专业、分层次 的小型招聘活动,努力做好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,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。
五、加快网络平台建设,积极开展 就业信息服务。省教育厅将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,抓紧筹建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,实现省内毕业生就业市场和人才市场、劳动 力市场的互联互通,积极营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。强化部门之间、高校之间实质性的资源共享,为学生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 供方便快捷的网络平台。各高等学校也要添置远程面试设备,完善校园网的功能,加快服务信息化进程,努力降低毕业生就业求职成本。
六、坚持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,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。高校要树立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办学理 念,加强市场需求调研,找准办学定位,明确培养目标,主动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。要改革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,推广按专业类招生改 革,坚持“厚基础、宽专业、多方向”的培养原则,突出素质教育和能力拓展,加强学生实习实训,大力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、创造能力、 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。在制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时,要充分考虑各专业就业情况,对就业率连年较低的专业要调减招生计划直至隔年招生或 停止招生。
七、认真开展评估检查,推进各项工作做出成效。结合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,省教育厅对《河北省普通高 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》(附件)进行了修订和完善。请各高校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体系,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 革,认真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。省教育厅将于2008年开始第二轮全省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估检查,具体安排另行部署。请各 高校认真做好迎评促建、自查自评等相关工作。

附:
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评估指标体系


河北省教育厅
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九日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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